建築物使用類組使用項目表 類組 使 用 項 目 舉 例 A1 1.戲(劇)院、電影院、演藝場、歌廳、觀覽場。 2.觀眾席面積在200㎡以上之下列場所:體育館(場)及設施、音樂廳、文康中心、社教館、集會堂(場)、社區(村里)活動中心。 A2 1.車站(公路、鐵路、大眾捷運)。 2.候船室、水運客站。 3.航空站、飛機場大廈。 B1 1.視聽歌唱場所(提供伴唱視聽設備,供人唱歌場所)、觀光(視聽)理髮(理容)場所(將場所加以區隔或包廂式為人理髮理容之場所)、觀光(視聽)按摩場所(將場所加以區隔或包廂式為人按摩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