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講座介紹】 近年刑法類司、律試題改變為「一題」,講求答題本身必須呈現出富有邏輯的犯罪評價層次與高度的論證性,凡是純粹的見解背誦,或者過於形式的概念解釋,都已經無法應對當前新型態考試模式的改變。 「本演講將以兩則實例作為講授主軸,其中一者以財產犯罪的解釋與適用為主,另一者則是結合財產犯罪的刑總議題…… 主講人: 古承宗 │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【講 綱】 • 1.財產犯罪的案例解析與方法論 • 2.新修正刑法第190條之1作為抽象危險犯或累積犯之辨證 —— 【影片連結】https://www.angle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