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楊謹華,2014年,看中台北市內湖這棟豪宅預售屋,標榜的「國家網球公園第一排」的視野。透過代銷,以6千多萬買下1戶加2車位,不料快完工時,她發現建案被遮擋視線,因此只繳了1700多萬後,就拒絕再付錢,並且和建商對簿公堂。最終台北地院認定,建商沒有廣告不實,認定楊謹華須支付942萬違約金。 (鏡新聞已上架86台,若無法收看,請洽詢當地系統台) -- 鏡新聞官方網站👉https://www.mnews.tw/ 鏡新聞Facebook👉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mnewstw/ 鏡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