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被輾腳暴怒堅持提告!駕駛狂道歉控「懲罰百姓」

3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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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黃姓男子開車因交通糾紛,不慎輾壓到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莊姓員警左腳,雙方爆發衝突,莊堅持對黃提告,法院3月依過失傷害判黃拘役10日;黃時隔一年,近日在臉書PO文附上影片控訴警察「懲罰百姓」,桃園警分局則說,尊重員警主張維護自身權益及判決結果。
黃男時隔1年多,近日在臉書、PTT以「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嗎?」為題發文控訴當時並非故意輾壓到莊員的腳,但員警態度差、說詞反覆,原本要和解最後又提告,直言「警察根本就是想懲罰百姓」,文章引起網友熱議,留言諷刺莊員警「碰瓷」,莊一度揚言對網友提吿,但臉書卻被灌爆被迫關閉。
桃園地院審酌,黃男未注意車輛周圍狀況,貿然起駛因而肇事,與莊員受傷間有因果關係,過失明確,考量黃犯後符合自首予以減刑,且犯後坦承,但莊員沒有和解意願,雙方至今才無法和解,今年3月26日依過失傷害罪判黃拘役10日,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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