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前言
針對不動產估價師設分事務所案聲請釋憲案,大法官認為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「前項事務所,以一處為限,不得設立分事務所。」未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,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並無違背。蓋不動產估價師第9條是以「一處開業,全國執業」為立法意旨,執業區域並沒有限制,則立法者在制定相關規範時,就應該注意衡酌不動產估價師行業的發展,以及社會大眾對不動產估價師專業信任度的提升,並參酌其他專門職業人員關於事務所與分事務所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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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前言
針對不動產估價師設分事務所案聲請釋憲案,大法官認為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「前項事務所,以一處為限,不得設立分事務所。」未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,與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並無違背。蓋不動產估價師第9條是以「一處開業,全國執業」為立法意旨,執業區域並沒有限制,則立法者在制定相關規範時,就應該注意衡酌不動產估價師行業的發展,以及社會大眾對不動產估價師專業信任度的提升,並參酌其他專門職業人員關於事務所與分事務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