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四十二年金門恢復縣制,經多次調整,至五十九年,全縣行政區確定為五鄉鎮,民國八十八年,原鎮鄉下設之行政村均改為裏,山外裏隸屬金湖鎮,轄有自然村山外、下莊、南雄、前埔、安民、建華、陽明及新墾之青年農莊,居民務農為主,間或經營商店,本裏所轄自然村雖多,僅以山外村最大,因此稱為山外裏,裏公所設在山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