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4號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,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」,車輛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,罰鍰上限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。日前台灣發生數起行人遭車撞事故,被國外媒體指稱「行人地獄」汙名,因此立法院修法提高未禮讓行人、無照駕駛及加重危險駕駛等罰則,除了擴大無照駕駛定義,並將罰鍰上限增加至2萬4000元,此外對於道路蛇行、嚴重超速、惡意逼車、拆除消音器等危險駕駛,罰鍰上限從2萬4000元,調高到至3萬6000元。
CTWANT 政治新聞 / 「道交條例」修法三讀通過 不禮讓行人最重罰6000元
1 年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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