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檢署今年約談正副議長邱莉莉、林志展和國民黨前議員李文俊等10人,全案依《選罷法》提起公訴。其中被羈押的6人,經移審台南地院後,以50萬至30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,當中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是主謀是300萬交保,國民黨議員李文俊參與共謀是100萬交保,無黨籍議員黃麗招、金主楊志強、漁會理事長林士傑等人,也是以100或200萬交保。現在賄選手法也曝光,當時郭再欽鎖定原藍營議員李鎮國提出四個方案,除了搬出市長黃偉哲當保證人外,更提供李鎮國購屋八折優惠,並允諾若被開除黨籍,四年後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市議員會贊助經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