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地檢署傳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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賭博案件不起訴、無罪之研究
10 個月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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賭博案件不起訴、無罪之研究 楊俊鑫律師聯絡電話0928967948(可加line);02-28717475 line ID:lawyer660129(點我直接諮詢) 一、參考不起訴處分摘要:「選任辯護人:楊○○律師…登入…九州 娛樂城賭博網站…從而,其等連線上網簽賭下注等情,並無一得由不特定人共見共聞,並得穿梭其中之空間存在,不符合刑法第266條第1項賭博罪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賭博之要件」。 二、參考無罪判決摘要: 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108 年度 上易 字第 166 號刑事判決: 「透過電話向組
【法律學堂】收到傳票等於上法院?跟你想的不一樣(地檢署與法院差異)
※※※提供生活上必備的法律常識,線上免費法律諮詢,立即按讚 加入「律師真心話」※※※ 【法律學堂】收到傳票等於上法院?跟你想的不一樣(地檢署與法院差異) 不少人只要收到傳票,就誤以為是上法院 然後就急著問…律師、律師怎麼辦?結果我們一看 發現是檢察署(地檢署)~ 本篇跟大家說明,檢察署(地檢署)與法院是不一樣的喔! →首先刑事案件才會有√偵查庭 程序如下: 1.報案:警察機關或地檢署 2.檢察官開偵查庭:檢察官開偵查庭了解案情 3.檢察官起訴:檢察官認為「有犯罪可能」起訴被告;反之當檢察官認為沒有犯罪,不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