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要求所有公帑資助的學校須委派「專責統籌人員」,專職規劃國家安全教育,也要學校增設多個監察機制,例如圖書館電子版藏書、定期巡視課室壁報和校內書本有無「危害國家安全」內容。甚至提供聲明樣本,若學校遇到有人組織罷課或組人鏈等活動,須澄清與學校無關,兼表達遺憾。若校方發現學生穿戴含政治訊息衣著物件、破壞學校設施、口號或唱帶有政治訊息的歌曲等行為,情況嚴重「須立即報警」。 根據「增強版」內容建議,合適的「專責統籌人員」人選可以是校長或副校長等「熟悉學校情況及能領導學校」的管理層人員。 這國安教育「專責統籌人員」執